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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2021—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|
2021-10-28 |
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:
为贯彻落实《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2021—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吉农机发[2021]17号)文件精神,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,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,加快提升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。市农业机械服务总站 市财政局制定了《德惠市2021—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
德惠市农业机械服务总站 德惠市财政局
2021年10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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